先確認行程背景
勞工處按標準合約背景說明僱主旅費責任,包括來港及合約完成或終止後返程;這不代表每次家庭旅行、私人行程或每張單據都屬同一權益。
批准費用前,先確認行程用途及適用合約安排。海外工作、特別津貼或有爭議責任須另行審閱;試行工具不會假設通用每日旅行津貼。
資料來源: Labour Department: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employer responsibilities
分開兩條付款路徑
僱主若直接付港幣2,400元給航空公司,記錄為僱主供應商成本;不應再透過糧單付同一筆2,400元給外傭。
外傭若用自己的錢支付一項已批准180元費用,並應獲退還,便記錄180元外傭報銷。這會增加外傭應收款,但仍與工資分開列明。
| 核對問題 | 供應商成本 | 外傭報銷 |
|---|---|---|
| 原先由誰付款? | 僱主或家庭 | 外傭 |
| 家庭款項付給誰? | 供應商 | 外傭 |
| 加入外傭應收款? | 不加入 | 批准後加入 |
| 證明記錄 | 供應商單據及付款參考 | 單據、外傭付款及批准 |
保留原幣別及已審閱港幣金額
外幣單據應保留原金額、幣別、日期及付款人。記錄換算所用證據,例如信用卡結單或約定匯率參考,再輸入已審閱港幣金額。
例如虛構單據列菲律賓披索1,000元,核對實際證據後,批准報銷港幣140元。這只是示例批准金額,不是匯率報價;未經核對的匯率不應暗中成為出糧金額。
發出糧單前,排除重複記錄
用單據或訂票參考編號,查費用是否已記錄。若同一單據包含多個項目,說明哪部分可報銷,並保留批准備註。
有需要時把費用連結行程,確認實際費用日期,再批准已審閱金額。未來預訂可能只是計劃成本,不等於已完成報銷。
保留足以解釋金額的證據
把單據、付款證據、換算參考、批准及糧單連結放在一起。按家庭約定的安全位置保存文件;試行工具的簽署糧單上載功能,不是護照、醫療或旅行文件的一般檔案庫。
報銷若已計入確認糧單,不可再次加入。批准金額有誤時,以相連更正處理,並保留原本版本。
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
以下官方資料已於所列日期核對。其後更新及個別情況可能需要重新覆核。